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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中电气(87296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当前播报

时间 :2022-12-21 20:08:37   

证券代码:872967 证券简称:蓉中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由于部分披露信息有误,现对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如下

更改前:

(四)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1.议案内容: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延长决议有效期为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金龙、戴仲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

1.议案内容: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延长决议有效期为经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金龙、戴仲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四)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1.议案内容: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延长决议有效期为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金龙、戴仲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

1.议案内容: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延长决议有效期为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金龙、戴仲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本公告与更正后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标签: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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